交警

~超速被照~

今天早上05:10左右在中山高新市交流道前被雷射測速槍照到~~(我在很遠就看到他ㄌ~應開有1公里遠吧!~~但我有煞車~~然後就被攔下了~~他說我時速130也有給我看~~我記得我時速沒這ㄇ快阿~~大概120吧(也是超速拉!)~~然後條伯伯就說我超速~~我就跟他揮是我嗎?有證據嗎?有照片嗎?他就跟我說一堆有的沒的~~最後還是開單了~~喔~~我好心疼喔~~問題來了~~~1.他沒有照到我的車及車號~~只有時速130~~我要怎ㄇ跟他說他確定是我~~因為之前有聽說~~測速槍側到別部車~~但車跑ㄌ~~所以警察為了要交差所以隨便找一部車當替死鬼~~會有這樣的是嗎?2.如果知道是我這部車超速的話~~我如果加速跑給它追的話~~被追到會有什麼後果?
1.定點拍照或三角架拍照屬於定點作業

然而測速槍和車用固定是測速器是在交警值勤時使用之

雖然沒有車號但時速130km顯然超過中山高的安全限速100km( - 10%誤差);一群車行駛超過安全限速

交警人力不足也只能擇一車輛攔停取締之。

2.交警追到的危規車輛會鳴警笛並用擴音器規勸或警告是超速行駛或違規了其他的交通規則

使駕駛人路邊停車受檢裁罰。

(歡迎指正謝謝) 參考資料 自己的經驗。


1.只要你違規被當場抓到不用證據就能開單除非你有證據證明你沒超速2.假設你沒掛車牌又跑的比國道警察的BMW快還能突破之後的防禦網你就能逃過一節假設你失敗了輕一點原判如果他不爽的話收罰單收到手軟
如果不服氣~~~然後又可以證明自己並沒有犯規的事實你可以到監理所申請裁決不過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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