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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探討-北部收費站暫停收費 ETC車道仍不能誤闖

遠通電收今天表示

韋帕颱風停止上班縣市的高速公路收費站

今天將暫停收費一天。

包括七堵、汐止、泰山、樹林、龍潭、楊梅等六個ETC收費站

同步暫停電子收費

ETC用戶行經ETC電子收費車道

e通機仍會出現嗶嗶聲響

僅為記錄動作

但扣款金額為零元

用戶不必擔心。

遠通電收提醒用路人

雖然暫停收費

「非ETC用戶」請勿闖越ETC車道

否則仍須繳交罰款。

遠通電收表示:未申裝OBU而誤闖ETC車道

國道公路警察隊將會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3項「行駛高速公路

於駛進收費站時

未依標示指示過站繳費」

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600元以上

1200元以下罰鍰;並補繳通行費

如果駕駛人未再繳納期限內繳清通行費

相關資料將移送高公局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第一項

處3000元罰鍰

遠通電收提醒駕駛人特別注意

以免權益受損。

---------------------------國道公路警察隊將會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3項「行駛高速公路

於駛進收費站時

未依標示指示過站繳費」。

關於以上此條例

應該僅適用於"繳費過站"時吧

既然停收了

為什麼還有"走錯"的問題造成違反條例呢?
【台北訊】遠通電收今(18)日表示

依照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宣布

位於因韋帕颱風停止上班縣市的高速公路收費站

今天暫停收費一天。

包括七堵、汐止、泰山、樹林、龍潭、楊梅等六個ETC收費站

同步暫停電子收費一天

ETC用戶若行經ETC電子收費車道

e通機仍會出現嗶嗶聲響

此僅為記錄所用

但扣款金額為零元

請您安心。

另遠通電收也提醒駕駛人

若你未申裝OBU而誤闖ETC車道

國道公路警察隊將會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3項「行駛高速公路

於駛進收費站時

未依標示指示過站繳費」處罰汽車駕駛人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之罰鍰;另外提醒駕駛人

您仍需補繳應繳納之通行費

若駕駛人在繳納期限內未繳清應繳納之通行費

遠通電收將移轉資料至高公局

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第一項

處以3000之罰鍰。

此為兩項不同費用繳納

遠通電收提醒駕駛人特別注意

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在您上高速公路前

遠通電收提醒您

先請確認是否已插入OBU及卡片之餘額是否充裕。

若扣款未成功

遠通電收於兩天內以簡訊通知用戶進行補繳

用戶應立即進行補繳程序

將可避免後續衍生之欠費催繳問題。

用戶若對於相關欠費之問題

直接可於門市詢問

另可上遠通官方網站(http://www.fetc.net.tw/)查詢

且也可撥打遠通電收客服專線(02-77161998)詢問。

我想是每一家媒體刊登方式不同吧

遠通宣導的是正常收費狀態下非ETC用戶不要誤闖車道
這種情形可以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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