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

海軍艦艇兵抽到海巡署

各位大大...小弟日前抽到海巡署將在明日於海軍新訓中心結訓想請問下部隊之後要帶啥?要去哪受訓?受訓多久?有人說兩週也有說一個月的受完訓分配地區的依據是什麼?我是台中人

中部有海巡的單位嗎我不怕操.只希望能夠離家近一點煩請各位盡力敘述海巡的一切事項!!謝謝
你好 我是去年9月底退伍的海巡 住北部是屬北巡局的 雖然跟你所屬的中巡局不同 但大至上我想不會差太遠的下部隊要帶啥?離開你們海軍新訓單位後應該會直接被帶到中巡局的新兵訓練單位 通常是為期10天左右 只要帶盥洗用具 衣架 洗衣精 再帶些夾子以免衣服亂飛 藍白拖 其他的裡面都會發 不帶也是可以 訓練大隊應該會找一個晚上統一對外購買(自費) 最重要的請帶泳褲 蛙鏡(泳帽不用) 會有1~2天的泳訓(會游200公尺就1天 不會就去泡2天吧)另外有抽煙的話多帶幾包吧 全國的海巡單位都沒有營部這麼東西的 他們會開煙禁 只是你會抽到沒煙的 訓練內容主要在上課有海巡一線安檢所的執勤勤務、法律、介紹儀器 沒啥體能訓練 其實是挺清鬆的 受完訓分配地區的依據是什麼?海巡的體制大概是 海巡署-洋總局(洋總局是警察體系就不說了) 岸總局-岸總局又分北.中.南.東4個局 你所屬應該就是中部地區巡防局-各局其下又分8~10個大隊-各大隊下又8~10個一線安檢所 大部分沒有背景沒有專常的兵最後都是被分發到安檢所 這你過陣子就了解了 中局有幾個大隊我不清楚 但北局有大概8~9個吧 我也忘了~總之就是所有大隊一起抽籤 北局的做法是 先志願選 例如22大隊(隊部在淡水.八里搶手籤)如果有10個名額卻有22個抽 那就要逃汰12個 如果是10大隊(馬祖)10個名額只有2個志願 那就不用抽啦 直接去 以此類推 但是剛選22大隊沒中的12人 要等志願的全選完後 才能再撿剩下的爛簽 基本上中巡局就是在中部那一帶新竹就算是北局的了 中巡局分發大隊會不會跟北局一樣我就不是很清楚了 我想應該差不多吧海巡受訓期間可以帶手機嗎?可以阿 海軍新訓應該也可以阿 不過~會被沒收而已啦~北局的訓練大隊會沒收手幾 我猜 中局也會吧 還是帶電話卡吧 受訓期間適逢過年

有機會放到年假嗎? 這問題我沒遇過 不過海巡單位在受訓期間基本上都是見紅放(海巡士官訓是 新兵訓我就真的不確定了) 也就是說 有年假 只有受訓是見紅放 如果下安檢所後 假就是用排的了 跟陸軍放周休不同 通常是10天放5天 10天放5或4天(大月10天假 小月9天)雖然我講的是北局的狀況 不過同是海巡 應該不會有不同待遇吧 菜兵 祝你當兵順利阿 參考資料 自己經驗
下部隊之後要帶啥?結訓後他會給你依張表通知你要帶啥所以不用擔心要去哪受訓?受訓地點位在你下部隊後依照你所佔ㄉ職缺到指定地方受訓~請問你知道你所佔ㄉ缺是什ㄇ嗎?受訓多久?有人說兩週也有說一個月的受訓日期時間是依照你所要受ㄉ職位缺來算ㄉ要看受訓單位訓期開幾天這都是不一定ㄉ受完訓分配地區的依據是什麼?自願役是依照戶籍地填單位義務役ㄉ話那就要看你ㄉ運氣摟.台灣各區都有可能還有外島ㄉ唷我是台中人

中部有海巡的單位嗎我不怕操.只希望能夠離家近一點單位ㄉ話要是你下部隊ㄌ離家太遠ㄉ話有一ㄍ叫(三安)ㄉ政策.它能當你調回離家近ㄉ當位.但是那要申請.有ㄉ要等很久.有ㄉㄧ申請就過ㄌ.要看單位ㄉ人事.還有你自及ㄝ要不厭其煩ㄉㄑ詢問(就是給她壓力當你申請)
a1:看你戶籍地分發受訓單位!中巡局訓練大隊:台中縣清水鎮北堤路1-3號受訓帶盥洗用具.衣架.洗衣精(粉)就夠了a2:10天~內容主要在上課(勤務、法律)、介紹儀器、游泳課a3:受訓完後抽籤~抽的地方以中部為主(包含外島)抽籤法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9102400847a4:可以帶手機會管制我沒碰過耶要看受訓單位規定...

海巡署招考,海巡署特考,海巡署安檢所,海巡署當兵,海巡署總局,海巡署警衛大隊,海巡署受訓,海巡署新訓,海巡署薪水,海巡署志願役海巡署,海軍新訓中心,海巡署海軍艦艇兵,海軍艦艇兵,安檢所,海巡,中巡局,海軍,北巡局,岸總局-岸總局

步兵|逃兵|點召|退伍|入伍|體檢|國防部長|替代役|連長|義務役|傘兵|新兵訓練|海軍陸戰隊|免役證明|旅長|成功嶺|兵役|憲兵|緩徵|蛙人|募兵制|飛官|陸軍|裝甲兵|常備兵|國民兵|後備軍人|班長|徵兵制|免役體位|忠烈祠|志願役|營長|莒光日|排長|砲兵|空軍|女兵|

海巡署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0012402152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玩樂天下 的頭像
    玩樂天下

    玩樂天下

    玩樂天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