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
請問海巡署是屬於警察還是軍人還是?
請問海巡署是屬於警察還是軍人還是?還是都不是?是另外的
海巡署當初只要納編國防部海岸巡防司令部人員(所以有軍人色彩)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人員(所以有警察色彩)財政部關稅總局海關人員(所以有關務色彩)因此你問是軍是警正確答案依組織法規定為文職機關內部人員理應為公務人員但應過渡時期與組織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這些軍職人員均可服役到最大服役年限造成現今軍人久任文職一位致生憲法第140條疑慮再者其架構署本部架構如上所述不予贅述但海洋與海岸總局現已虛級化改由巡防區來統合
參考資料
知識
海岸巡防法第 10 條 巡防機關主管業務之簡任職、上校、警監、關務監以上人員
執行第四條所定犯罪調查職務時
視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司法警察官。
前項以外巡防機關主管業務之薦任職、上尉、警正、高級關務員以上人員
執行第四條所定犯罪調查職務時
視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之司法警察官。
巡防機關前二項以外之人員
執行第四條所定犯罪調查職務時
視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之司法警察。
前三項人員
除原具司法警察身分者外
須經司法警察專長訓練
始得服勤執法;其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第 20 條 本署及所屬機關成立時
由其他機關納編人員
其經原任機關所請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得不受公務人員考試法、公務人員任用法與各項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規則所定特考特用及轉調規定之限制。
但再轉調時
以原請辦考試機關及所屬機關、本署及所屬機關之職務為限。
前項移編人員未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
得依原各該法令任職。
隨同業務移撥及其他具有航海、造船、輪機、資訊、電子等特殊專長之上校以上軍官外職停役轉任本署及所屬機關尚未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
得申請國軍上校以上軍官外職停役轉任公務人員檢覈。
第 22 條 本署軍職人員之任用
不得逾編制員額三分之二
並應逐年降低其配比;俟本法施行八年後
本署人員任用以文職人員為主
文職人員之任用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辦理。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組織條例 第 11 條 本條例第五條至第十條所定列有官等、職等人員
除警察官外
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
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組織條例第 10 條 第六條至第九條所定列有官等、職等之文職人員
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
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第 11 條 本總局軍職人員之任用
不得逾編制員額五分之四
並應逐年降低其配比;俟本條例施行八年後
本總局人員任用以文職人員為主
文職人員之任用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辦理。
綜合上列法規及現況其人員身份:海岸巡防署:一般公務人員.警察.軍人.海洋巡防總局:警察人員為主
一般公務人員.關務人員較少.海岸巡防總局:軍人為主
一般公務人員.警察較少.
海巡署是由軍方的海岸巡防司令部、警方的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海關的關務人員及公務員等組成
是國內七大情治單位之一及準司法單位。
一般來說
海岸巡防總局大多以軍人為主
海洋巡防總局大多是警察
未來海巡署會朝向海洋警察的方向作改革
成為真正的海洋執法者。
嚴格來說是:四不像...你可以想像...你在辦公室裡面
管你的人是軍人 警察 文職人員文職釘軍職...軍職又不甩警職...軍人幹到不想幹了
月退了...轉個文職繼續領薪水繼續做...一般勤務有的跟警察去查案
安檢員也沒啥職權...雖然是司法警察身分
卻沒啥司法警察權...反正...四不像囉
海巡署是警察!
2天前高雄海洋博覽會的海巡署人員回答我的
贊成四不像的~四一三中隊混兩年
贊成四不像422中隊混3年 中士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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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305092803653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